不是埋怨,也不想批评,但是确实是好气呀。。。
结婚二十年,另一半在马来西亚也居住了十九年,一直以来都以工作准证居留,开始时说是满五年就可申请长期居留,五年期满却改为十年,第八年,档案不见了,(哈哈哈。。。)
最新的这本护照已用了十一年,今年要办延期,(每年都要办的哦),突然听说移民局更换新条规,必须从新申请,手续之繁复,简直是烦死人了,每每碰到这种情形我都在想--我要向谁投诉阿。。。
还有哦,在2001年公布可以申请长期居留,我第一时间就去申请,至今还无着落,每一年去询问,都是进去档案室老半天,然后就出来说还在处理当中,其实我非常怀疑档案又不见了(很有可能呀~~)
前后去了三趟,还没成功送件,哇!这是什么世界呀,我们可都是有纳税的哟,每年都要缴税,可是却要如此辛苦、麻烦才能申请到一年的居留。 烦不烦呀!!!
Friday, July 31, 2009
Subscribe to:
Post Comments (Atom)
0 评论:
Post a Comment